前 言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烟雾灭火系统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moke
fire extingui shing systems

CECS 169:2004

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批准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施行日期:2 0 0 4 年 8 月 1 日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2002) 建标协字第12号文《关于印发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2002年第一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制定本规程。
烟雾灭火系统是我国自主研究开发的一种自动灭火系统, 主要用于扑灭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火灾。该系统不消耗水和电,结构简单,安装维护方便,投资少,灭火后对储罐内的液体污染小。这项技术特别适用于缺水、缺电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储库灭火。近30多年来,烟雾灭火系统的应用范围已从原油、重油、柴油储罐扩展到航空煤油、汽油和醇、醋、酮类亲水性液体储罐,遍及油田、石化、冶金、铁路、航空、火电、国防等领域的工矿企业。
    根据国家计委计标[1986]1649号文《关于请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负责组织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批准协会标准《烟雾灭火系统技术规程》,编号为CECS169:2004,推荐给设计、施工和使用单位采用。
    本规程第3.1.2,3.1.3,3.2.1,3.2.4条,建议列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其余为推荐性条文。
    本规程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消防系统专业委员会CECS/TC21归口管理,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天津市卫津南路110号,邮政编码:300381) 负责解释。在使用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径寄解释单位。
  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参编单位: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
            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
            大连市公安消防局
            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
            长庆石油勘探局公安处
            西安长庆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
主要起草人:张清林 陈  民 秘义行 刘孟焕 石秀芝
            孙  平 李根敬 胡晓文 肖必请 王长川
            张东明 章龙发 彭晓明 葛  辉 周天林
            宋克家 吴文革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200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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